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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 构 概 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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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州市华信公证处(原湖州市公证处)是在湖州市司法局的领导下,执行国家公证职能,自主开展业务,独立承担责任,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,非营利的事业法人单位。因《公证法》要求各地级之间的公证机关无级别差异,2007年改名为浙江省湖州市华信公证处,管理吴兴区、南浔区两区公证。
本处的服务宗旨是预防纠纷,减少诉讼,执法为民,奉献社会,为经济建设服务。
市公证处作为法定证明机关,多年来,为湖州市的经济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,参与了许多重大事项的公证,如杭宁高速公路的招标公证,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招标拍卖挂牌公证,企业转制,科技项目招标,抵押贷款,租赁经营等各类经济合同公证;民事公证有财产继承,赠与,遗嘱,委托,保全证据等;涉外公证有:出生,国籍,未受刑事处分,亲属关系,经历,学历,营业执照,房产,健康证明等。湖州市公证处是全市最早具备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,出具的公证文书,发往全球8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。
市公证处曾多次被省司法厅,市政法委,市司法局评为先进集体,文明公证处和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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